爱奇艺之后是淘宝.....
台当局对淘宝台湾动手:判定为陆资罚41万新台币,限6个月内撤资或改正。
继爱奇艺后,台当局又对淘宝台湾动手了。据台媒刚刚消息,台湾“经济部投审会”今天(24日)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罚淘宝台湾41万元新台币,限期6个月内撤资或改正。
台湾“中央社”报道截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称,淘宝台湾虽由英商克雷达分公司经营,但克雷达可被陆资阿里巴巴实质控制,从而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裁罚新台币41万元,限期6个月内撤资或改正。
台“投审会”还称,阿里巴巴在克雷达公司持股未逾30%,符合现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但依法令或契约约定,阿里巴巴可操控英商克雷达营运方针,认定具控制能力。
淘宝台湾网页taobao.tw截图
对于媒体此前传出淘宝台湾若遭认定陆资恐被迫退出台湾的消息,今天(24日)稍早时淘宝台湾曾回应台湾“中央社”时称,将持续尊重且配合主管机关决议。
淘宝台湾向“中央社”记者说明,淘宝台湾由克雷达台湾分公司运营,克雷达股权来自不同国家的外资基金投资,投资比率皆依循台湾法律。淘宝台湾称,将持续尊重且配合主管机关决议,稳健经营,为台湾市场提供服务,保障消费者与商家的权益。
8月18日,台当局曾发布通告,称即将发布一份“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任何单位代理或经销大陆OTT TV(流媒体平台)服务。直白点说,这份通告就是针对爱奇艺和腾讯的。因为在公告中,台当局就直接点明:“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
“连陆剧平台都怕吗”,台湾《中国时报》此前刊登的一篇评论质疑禁止大陆影音平台的正当性究竟何在。文章称,如果民进党当局忧虑爱奇艺等影音平台上可以观看未经台湾许可的大陆影音出版品,合理的管制手段应是鼓励爱奇艺在台湾登记、注册,而不是全面禁绝。在媒体汇流的趋势下,民众通过网络看影音产品已是势不可挡的潮流,当局此时立法管制,“非但是螳臂当车,更是时空错乱”。
对于淘宝台湾被判定陆资罚41万,岛内网友批评台当局“锁台”,是“井底蛙。”↓
还有网友说,台当局为了整淘宝,结果整死台湾几万家中小企业家和卖家。↓
此前报道:坏了!爱奇艺“侵入台湾立法院”!
来源:环球网/如风
往期回顾
长按关注,
您就是环环的衣食父母
觉得不错,就点在看哦~! ↓ ↓ ↓